•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40R/2024-00170

  • 主题分类:

    其他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金华市交通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管理 专项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 文件字号:

    金市交发〔2024〕33号

  • 成文日期:

    2024-08-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GC17-2024-0002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关于印发《金华市交通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专项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4-08-14 15:48:19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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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建设单位:

    为全面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建设八婺“金”品工程,加强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切实落实建设单位责任制,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标准》-DB33/T2003-2016,并结合交通工程建设八婺交通“金”品工程实施方案等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考核。其他项目的建设单位考核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总体目标

    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核压实建设单位的全面管理责任,提高建设单位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三、考核机构

    成立市交通建设单位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规建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为考核成员单位,配合开展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

    (一)制订考核计划。每年由市交通运输局制订年度考核计划,明确考核项目和考核对象。

    (二)建设单位自评。每年11月底前,由各考核项目的建设单位根据本办法和考核标准,结合项目实际管理情况开展自评。

    (三)县级部门初审。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辖区内各项目的建设单位自评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四)市级部门审核。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半年度、年度综合大检查情况、日常监管情况和项目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情况、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在建设单位自评、县级部门初审的基础上,审核确定建设单位的考核结果并进行公布。

    五、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量化赋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建设程序、“金”品工程创建(数字化改革、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和资金管理、标化工地、环保和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民工工资)、信用动态管理、清廉交通等。具体分值设置见附件。

    六、考核等级及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分五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90分,含80分)、一般(70-80分,含70分)、较差(60-70分,含60分)和不合格(低于60分)。

    建设单位有多个考核项目时,考核得分按照项目的总投资额进行加权平均,跨县市区的项目得分按各县(市、区)的投资额进行加权平均。集团公司有多个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时,所有考核项目的加权平均得分作为集团公司的考核结果。对于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考核得分同时作为项目公司和政府方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的考核结果。对于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或“代建+监理”实施的项目,考核得分同时作为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的考核结果。

    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全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

    (三)刻意瞒报、谎报有关工程安全及质量事故,并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当年领导班子成员中被认定有涉及本项目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存在招标人招投标违法行为的;

    (六)发生恶意拖欠工程款,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七)发生其它严重失信或项目失管行为的。

    市交通运输局将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优秀的建设单位将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先评优,考核结果较差和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落实整改。考核结果将抄送各县(市、区)政府或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并列入市交通运输局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考核内容。

    七、附则

    本办法自2024年9月15日起施行。

    附件:金华市交通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管理考核标准.xlsx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3日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金华市交通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专项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