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740R/2026-1010649567
2026-08-13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交发〔2026〕24号)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清理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法规处会同相关起草处室、法律顾问对2026年6月1日前由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明确,确保政令畅通。
二、主要内容
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主要包括文件内容与上级规定不一致、文件制定依据已被废止或修改、文件已被新政策替代、文件已不再适用等情形。
三、施行时间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金豪
联系电话:0579-8246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