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当前,钱塘江游流域已进入洪汛期。为保障金华航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现将有关管制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结束。
二、管制水域
金华航区水域。
三、管制对象
所有进出金华航区水域的船舶。
四、管制要求
(一)龙游与金华交界处至洋港水上锚泊区水域,禁止船舶夜间航行(18时至次日06时)。
(二)游埠船闸出闸流量达到1400m³/s及以上时,姚家船闸出闸流量达到1500m³/s及以上时,禁止船舶过闸。
(三)姚家库区(姚家船闸至游埠船闸水域)原则上禁止船舶停泊过夜(18时至次日06时),因临时管控经海事部门同意、罗洋作业区装卸作业、船舶遇险不能自航等情况除外。
(四)船舶停靠锚地、服务区期间应顶流停靠,禁止超过2档靠泊。
五、其它事项
(一)各船舶应严格遵守本通告及地方政府防汛相关要求,密切关注水文气象及海事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合理安排船舶航行计划。
(二)管制期间所有从富春江、新安江、金华江、兰江上行至金华罗洋作业区、衢州各作业区的船舶一律锚泊在下游远端安全水域或锚地、服务区,各船舶在接到船闸的调度指令后,方可上行。
(三)管制期间拟在兰溪各港口码头作业区装卸货的船舶,一律锚泊在下游远端安全水域或锚地、服务区,各船舶在接到码头的调度指令后,方可到相关码头作业区装卸货。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及相关人员,海事部门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五)交通管制结束后不再另行发布航行通告。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