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金华航区实施汛期水上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

日期:2026-04-27 来源: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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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船舶:

当前,钱塘江游流域已进入洪汛期。为保障金华航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现将有关管制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715日结束。

二、管制水域

金华航区水域。

三、管制对象

所有进出金华航区水域的船舶。

管制要求

(一)龙游与金华交界处至洋港水上锚泊区水域,禁止船舶夜间航行(18时至次日06时)。

(二)游埠船闸出闸流量达到1400m³/s及以上时,姚家船闸出闸流量达到1500m³/s及以上时,禁止船舶过闸。

姚家库区(姚家船闸至游埠船闸水域)原则上禁止船舶停泊过夜18时至次日06,因临时管控经海事部门同意、罗洋作业区装卸作业、船舶遇险不能自航等情况除外。

船舶停靠锚地、服务区期间应顶流停靠,禁止超过2档靠泊。

五、其它事项

各船舶应严格遵守本通告及地方政府防汛相关要求,密切关注水文气象及海事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合理安排船舶航行计划

(二)管制期间所有从富春江、新安江、金华江、兰江上行至金华罗洋作业区、衢州各作业区的船舶一律锚泊下游远端安全水域或锚地、服务区,各船舶在接到船闸的调度指令后,方可上行。

(三)管制期间拟在兰溪各港口码头作业区装卸货的船舶,一律锚泊在下游远端安全水域或锚地、服务区,各船舶在接到码头的调度指令后,方可到相关码头作业区装卸货。

对违反本通告的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及相关人员,海事部门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交通管制结束后不再另行发布航行通告。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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