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40R/2026-1010467377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6-01-15

  • 2025年金华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5 来源: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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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我局编制了本级行政机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11日起到2025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华市丹溪路289号;邮政编码:321000;电话:0579-824798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标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和重点领域公开事项目录,优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统筹推进重点信息公开、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畅通咨询、留言等互动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4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78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86条。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存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统一受理渠道明确办理时限,规范答复文书格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对复杂、敏感申请实行集体会商与法律顾问把关,确保答复合法、准确、适当。2025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8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修订完善《金华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公开审查、管理动态调整、协调发布机制》、《金华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强化源头治理,落实先审后发、未审不发,定期开展历史信息“回头看”与错敏词、错链死链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及金华交通微信公众号,构建“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协同矩阵,重要信息多端同步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每一环节责任到人、审核到位,每一条公示信息都可追溯至源头,可查询到审核记录。定期自查维护平台内容,对已过公示期限、阶段性工作已完成无需长期保留、已被新信息替代或已失效的公示信息,及时予以下架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组织与责任体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处室协同的工作格局实行日常监测机制,主动接受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认真完成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不断提升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管理维护水平。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8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01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不高,有待于进一步提质增效;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通俗性不够,内容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严格落实全流程闭环管理,健全督办机制,简化办理流程,优化答复格式,稳步提高依申请公开质量。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推动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丰富文字、图文、图表、短视频等解读形式,不断提升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