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交通运输(含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5〕25号)、《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金人社发〔2025〕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现就2025年度我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按国家《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19〕161号)规定执行。
(二)破格、“直报”工程师申报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中3项以上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直报”工程师任职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者,可破格(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3年或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的)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1)县(市、区)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市(厅、局)级及以上优秀新产品奖、优秀工程勘察奖、设计奖、优质产品奖、优质工程奖、立功竞赛、质量管理奖、规划等奖项获得者。
(2)县(市、区)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或市级以上人才工程人选;设区市级以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单项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15年以上,近五年(含五年)获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交通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4)近五年获得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1项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
(5)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写者;国家、省级工法的编写者;国家、省标准设计图集的设计者;市(厅、局)以上施工技术指南编写者。
(6)担任一级资质或甲级资质以上企业的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预算、设计、监理等负责人满3年以上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且已取得国家考试注册的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的。
(7)作为技术骨干主持县(市、区)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重点攻关项目;作为技术骨干参与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或科技示范项目,通过主管部门评审或验收;参与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研发,新技术推广应用,有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
(8)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本科5年、专科7年以上的;非本专业毕业从事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或硕士5年、本科7年、专科9年以上的;高中(中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初中学历从事专业工作20年以上的。
破格、直报人员,将《破格推荐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纸质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一册(破格审批表放在第1页)报送纸质材料。
二、评审要求
1. 申报材料、申报办法、规范评审、监督管理等按《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交通运输(含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5〕25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19〕161号)、《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金人社发〔2025〕18号)文件要求执行。
2.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学时要求按《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及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政策执行。其中专业课可以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人才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http://zxjy.zjjtedu.cn)及金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jxjy.rsj.jinhua.gov.cn)学习。
3.电子证书。全面实施电子证书管理,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取得职称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让专业技术人员真正在职称评审中“少跑腿”。
4.面试要求。中级、高级评审要对申报人员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评审费。2025年度高级评审费按每人280元标准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支付收取;金华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的中级评审、高级推荐均不收评审费;金华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仅金华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各县(市、区)初评委)受理的中级推荐、初级评审不收相关评审费。
三、材料报送
1.金华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申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及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仅限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均实行网上申报,于8月31日前分别向金华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金华市交通运输局申报。其中事业单位应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评聘工作,一并上报2025年本单位各岗位结构比例、可聘岗位情况和2025年的评聘计划。
2. 各县(市、区)申报工程师的,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13日、初评委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3.各县(市、区)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个人申报截止时间、单位申报截止时间按《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交通运输(含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5〕25号)文件规定执行。
4、请各单位根据各评委会要求的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相关要求、附件及表格可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平台上(zcps.rlsbt.zj.gov.cn)相应评审计划中查询下载。材料报送地址:金华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金华市丹溪路289号804室),材料审核咨询联系人:郑益民,联系电话82468076。
附件: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交通运输(含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