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40R/2025-00056

  •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2024年度金华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补助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5-03-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做好2024年度金华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补助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3-12 11:32:03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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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相关企业:

    根据《加快金华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金政办发〔2023〕49号,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加快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实施细则》(金市交〔2024〕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组织企业申报2024年度金华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凡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企业,在接到文件通知后,注册并登录“金华市金阳光惠农惠企平台”(系统网址:https://czbz.czj.jinhua.gov.cn:9443)企业申报端进行申报,市交通局、婺城区交通局、金东区交通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登录平台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批。各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在系统平台递交申报材料,并于2025年4月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资金审核和拨付

    婺城区交通局、金东区交通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金华市交通运输局。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根据项目审计报告形成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在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金华市交通运输局按照相关规定下达补助资金文件,由市、区(管委会)财政落实资金兑现。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奖励(补助)的企业必须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申报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必须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由婺城区交通局、金东区交通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负责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取消该企业本轮政策周期内再次申报奖励(补助)的资格,并按照国家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联系方式:婺城区交通运输局,陈轲钊,82220585;金东区交通运输局,张鼎劲,82177519;金华开发区管委会,拜静静,89384789;市交通运输局,亓丽媛,82495035;市公路运输与管理中心,徐建,82625267。

    附件:申报资料.wps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