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上半月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注销公告

日期:2024-07-18 10:36:05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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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将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以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换证,现依法予以公告注销。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8日

附件:2024.7.15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注销公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