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740R/2024-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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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定对象
通知
关于印发《金华市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金华市交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交强市办〔2024〕4号
2024-05-31
主动公开
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金华市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华市交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金华市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为落实《金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江省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推进全市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以推动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扣交通现代化总体要求,立足当下、系统谋划,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彰显特色、务求实效,全面实施公路运营、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施工机械、标准规范等“五提行动”,以大规模设备提质增效推进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行业高端化、数字化、低碳化水平,为高水平建设交通强市、打造国际枢纽城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24年至2027年,全市交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力争达到20亿元以上。
(一)数字赋能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快公路水路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促进交通基础设施智慧扩容、安全增效,力争示范通道通行效率提高20%,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效率提升30%。
(二)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提升。提前完成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占比提升至20%,提前淘汰老旧内河营运货船2艘。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占比分别达85%以上、90%以上。营运交通工具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8%。
(三)共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对标最高、聚焦最好、锚定最优”,加快提升基础设施“通达性”、公共交通设备“便利性”、交通产业发展“带动性”,高水平建设“四网一城一体系”,新增更新农村公交40辆、新增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380个,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95%,3个“1小时交通圈”人口覆盖率升至100%。
(四)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交通工程、运输装备等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先进应急装备覆盖率大幅提升,应急响应处置效率进一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提高到92以上,高速公路救援平均到达时间缩短2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公路运营领域提升行动
1.打造隧道管养“新质生产力”。选取G351国道东阳屏岩山隧道、磐安长坑隧道、磐南隧道试点机器人巡检,实现全时段、全过程管养、达到降本增效、实时监控、快速响应,打造全省隧道管养示范工程。
2.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选取G527义乌段(G60上溪互通至G1512义乌东互通)高速连接线及黄山隧道为试点,建设隧道综合管控平台、隧道全息感知系统、隧道事故预防及分流诱导系统、主线交通状态感知及诱导系统,实现高地联动、县域联动,打造义乌特色全国首批国省道数字化转型试点。建成后,主线重要节点监测覆盖率90%,隧道内事件主动发现率93%,应急联动响应效率提高20%,应急管控措施发布后启动时间降低至30秒内。
3.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完善提升。全市完成新建或改造9个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任务,实现市界、县界行政区划分界处,重要干线、交通流量大的路段以及对公路网运行有重要影响的长大桥梁、隧道等重要节点、重要路段实现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全覆盖,提升治超动态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执法能力。2027年全市75吨以上严重超限超载货车数量较2023年下降30%以上。
4.加快公路应急专业化设备配置更新。不断升级公路安全应急设备,省级应急保障基地重点配置500型自行式排水车、50吨汽车起重机、应急巡查车、长系留无人机、卫星电话等,县级基地重点配备皮卡除雪车、无人机等中小型专业应急抢险设备。到2027年,增配公路应急抢险设备60台(套)。
(二)道路运输领域提效行动
5.加快新能源货车应用。推动东阳、永康等县(市、区)打造清洁运输试点,培育一批新能源运输企业。加大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在购置运输车辆时,积极采用换电重卡、氢能重卡等。出台加快金华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鼓励物流企业购置营运货车、冷链运输车、新能源运输车。探索在固定运输线路、港区内外等场景率先应用新能源重型货车。到2027年,新增新能源重型货车160辆。
6.加快老旧营运车辆淘汰。持续推动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建立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机制,鼓励企业提前淘汰更新。到2027年,淘汰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1190辆,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占比提升至20%。
7.推进邮政快递设施设备更新。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加快绿色低碳创新技术和智能设备应用。推动寄递企业因地制宜开展邮件快件处理中心智能化分拣设备、安检设备更新改造工作。积极推动寄递企业淘汰更新一批运输和末端配送车辆。支持各县(市、区)开展新能源快递无人车配送等推广应用,提升邮件快件中转效率。到2027年,新建改造智能化分拣设备15套、安检设备30套。新增干线货运车辆150辆,新增配送车辆200台,其中新能源配送车辆占比达80%。更新改造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650台,新增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380个,基本实现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全覆盖。
8.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按照“分类分步、兼顾绿色和安全”原则,推进城市公交车新能源化更新替代。积极推广小型化、定制化城市公交车辆,鼓励各县(市、区)推动老旧城市公交车更新。到2027年,新增或者更新公交车200辆,金华主城区公交车电动化占比达95%以上,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95%。
9.推动出租车新能源化更新。统筹使用好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专项补助资金,督促各县(市)落实新一轮新能源出租车推广鼓励政策,加快引导和鼓励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到2027年,全市新增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1万辆,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占比达90%以上。
10.推动驾培车辆更新。鼓励淘汰国四标准及以下教练车,引导企业购置机器人教练车及新能源教练车。到2027年,国六排放标准驾培教练车占比80%以上。新增更新机器人教练车及新能源教练车320辆。
11.提升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服务。在兰溪G330兰溪、金华方向K349+050(G330洞合线)设置外廓尺寸自动检测设备,改造新建大件运输车辆激光扫描传感器、车辆大件轮廓智能一体机、车辆轴型识别系统、大件运输远程校验终端,升级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数据采集稽核一体机。实现本次改造的超限检测点智能检测率95%以上。
(三)水上交通领域提能行动
12.加快高等级内河航道网数字化改造。开展钱塘江三级航道整治工程金华段、金华江三级航道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智慧航道建设。配合省港航管理中心开展“闸-港-船”协同联动、航道养护尺度动态发布相关工作。到2027年,建成智慧航道约45公里,提升姚家、游埠船闸过闸效率。
13.加快老旧营运船舶淘汰。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按期退出航运市场。建立老旧内河船舶淘汰需求清单,引导企业加大老旧内河船舶提前报废更新力度。到2027年,提前淘汰老旧内河营运货船2艘。
14.加快水路应急专业化设备配置更新。不断升级水路安全应急设备,配置大马力多功能拖轮、应急清污设备等水上应急装备更新,鼓励提前更新临近使用年限的装备和物资,推进无人机等新设备、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在水上应急救援领域的应用。到2027年,增配港航专业应急救助船舶2艘。
(四)交通施工机械提标行动
15.推进交通工程机械更新。着力提升工程机械设备、车辆安全性能,大力推动老旧机械设备设施、车辆更新迭代和智能改造,鼓励新开项目购买、使用智能机械设备,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隧道智能建造试点,加大隧道全工序机械化装备推广力度。全面淘汰私自改装、故障率高等影响施工安全的老旧设备。推动大型机械设备、工程车辆加装倒车影像、语音报警、红外感应报警等智能安全防护装置和监控系统。到2027年,更新换代工程机械装备、设施167台(套),工程机械设备、车辆智能安全防护和监控系统安装率达80%以上。
16.推进港作机械更新。根据港口运营及港机设备状况,督促婺城、兰溪港区适时开展港作设备更新,进一步提升港口生产作业效率。到2027年,新增或更新一批符合实际需求的码头装船设备、门座式起重机等设备。
(五)技术标准规范提级行动
17.加快交通设备技术标准升级。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推动先进成熟技术及时转化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等交通设施设备智慧绿色安全发展水平。强化政策与标准协同发力,严格执行能耗、能效、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淘汰交通领域不达标高耗能设备,更新不符合规范的车船等。组织编制并发布实施智慧交通、绿色交通等相关标准2个以上。
18.积极推动交通装备首台套研发。承办浙江省交通产业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对接会。围绕智慧交通、现代航运服务、低空经济、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力争培育1个综合交通产业集群试点,推动集群试点范围内优势产业设备提能升级,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按照《浙江省综合交通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选取重点交通应用场景,推广应用首台(套)装备产品,形成一批交通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优秀案例和场景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市级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二)强化政策支持。认真梳理交通运输行业补助性政策及项目情况,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对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超长期国债等资金支持。统筹现有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交通碳达峰省级补助资金等,重点支持新能源车船推广、老旧车船淘汰等领域的设备更新工作。鼓励各县(市、区)制定相应的配套奖补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
(三)强化供需对接。承办浙江省交通产业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对接会,引导交通装备制造企业生产适应行业发展的高性价比产品,鼓励各类交通运输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创新融资模式,推动形成一批实际订单。
(四)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宣传引导,做好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政策宣讲工作。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总结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通过专题报道、培训会等方式以点带面加以推广,并力争上升为全省性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
(五)强化责任落实。对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加强跟踪督办,对重大问题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强化跟踪评估,将交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纳入交通强市考核和行业碳排放评价体系,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