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内河运输船

日期:2024-06-19 09:29:13 来源:交通运输部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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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出台的《浙江省地方海事辖区内河运输船舶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该办法是浙江交通深入推进三个“一号工程”重要举措,也是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的重大突破,为信用交通新型监管机制提供制度支撑,助力世界一流强港和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建设。

《办法》提出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船舶安全等级为基础,构建船舶动态监管、精准执法的全链监管体系。首创船舶全等级评定机制,建立由船舶“基本资质、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安全检查、绿水积分、正向激励、负面清单”等指标组成的评定标准。运用大数据分析对内河运输船舶实施实时综合质量动态评定和安全等级划分,将船舶分为AA、A、B、C、D五个安全等级,并以“内河船舶码”等数字化应用为支撑,实施“一码查询、一码服务、一码监管”。

《办法》首推船舶分级分类差异化服务,探索服务与监管相结合的新型服务形态,在公共资源使用、评先评优、过闸调度等方面对安全等级高的船舶实施奖励性引导,在荣誉参评、过闸申报、实船核查等方面对安全等级低的船舶进行相应限制,通过政策的正向激励和反向制约,引导船舶安全航行、诚信经营。

为提高船户环保意识,《办法》还创新应用绿水积分制,明确船舶水污染物排放周期、最低排放量和对应船舶水污染物排放记分梯度,建立船舶正常排放船舶水污染物积分兑换奖励机制,船户通过上交船舶水污染物获取相应积分分值,积分可用于兑换享受优先过闸、使用岸电等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