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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4-12-09 15:02:34 来源:金华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浏览量:​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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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金华港总体规划(2035年)》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式如下:

一、规划概要

(一)规划名称:金华港总体规划(2035年)

(二)规划范围:金华市境内通航内河航道沿线岸线及相关的水陆域,重点为规划千吨级航道岸线及相关水陆域。

(三)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和2035年,其中2024-2030年为规划近期,2031-2035年为规划远期。

(四)港口性质:金华港是浙江省内河地区性重要港口,是钱塘江中上游水路运输中转枢纽,是金华市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金华、衢州等浙江中西部地区集装箱、钢材、煤炭、建材等水路中转、仓储功能。金华港是“一轴两核三区多点”陆港枢纽架构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支撑金华国际陆港建设成为陆海丝绸之路的超级陆港、国家新型枢纽经济示范区的重要支撑。随着腹地经济的发展,金华港将发展成为以货运为支撑,以旅游、客运为亮点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口。

(五)吞吐量:预测2030年、2035年金华港货物吞吐量分别为2200万吨、3400万吨。

(六)岸线利用规划:根据金华市内河航道岸线资源特点,充分考虑相关规划之间的协调,对金华市兰江、衢江、金华江、义乌江、武义江等主要航道的生产性岸线进行规划。

(七)规划布局:金华港总体上将呈“一港、六区、五大重要公用作业区、三个一般公用作业区、六个水上集散中心”的总体空间发展格局。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

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二)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1.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现状调查及回顾性评价;

2.规划方案及资源环境协调性分析;

3.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4.规划岸线、港口布局等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论证;

5.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6.公众参与调查;

7.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一)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联系方式

(一)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金华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286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9-82625257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中心6号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1-87996810


附件:金华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金华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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