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机构名称 金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公交金武首末站
联系电话 0579-82390030
主管部门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业务信息

机构简介

金华公交成立于1977年7月,2012年5月在市公交公司和市城乡公交有限公司的基础上组建成立金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成建制划转至市交投集团,是一家集公益性、服务性和窗口性为一体的国有独资公司,下设5家分公司、5家子公司、3家参股公司,集团设有营运、安全、科技等14个职能部门。目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和城际公共客运,及汽车出租、汽车修理、广告和互联网公司等三产业务。

公交集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全国职工之家”等百余项国家省部级荣誉,2022年助力金华获国家级公交都市创建示范城市、绿色出行创建示范城市等荣誉称号。并成为保障省、亚运交通服务主力军。

运营服务

1.金华行APP:下载“金华行”APP即可查询公交线路相关信息。

2.金华行微信小程序:在微信搜索“金华行”小程序即可查询公交线路相关信息。

3.浙里办:在浙里办搜索“金华查公交”即可查询公交线路相关信息。

安全防范

乘客安全须知

一、乘客乘坐公交车应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主动给老、幼、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相互礼让,站稳扶牢,听从驾乘人员的管理;排队候车,待车停稳后有序上下,前门上车,后门下车。

二、车厢内不准赤膊、躺卧、多占及脚踏座位;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向车内外吐痰、乱扔杂物,不准向车外抛扔废弃物;自觉不吃带刺激性的食物;严禁吸烟、乱写乱画、乞讨及销售等活动。

三、乘车期间不得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车外,不得妨碍他人正常乘坐或者影响他人人身安全;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与司机交谈,严禁擅自开关车门,不准乱动和损坏车辆设备及相关设施。

四、醉酒者,无人陪护的精神病及其它严重疾病患者、学龄前儿童,谢绝上车。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或者有放射性、易污损以及有碍乘客安全、健康的物品上车。不得携带犬、 猫等动物(有识别标志且采取保护措施的导盲犬除外)乘车。

六、使用IC卡(证)的乘客应遵守IC卡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出示、刷卡,并有义务接受稽查人员查验。对冒用他人优惠乘车卡(证)的,驾乘及稽查人员有权暂扣,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车票售出后不予退票。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时,乘客应配合驾乘人员的安排,转乘同线路后车,所持车票依然有效。

八、乘客对公交驾乘、稽查人员执行本规则有异议或其它意见的,可向公交企业投诉;公交企业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给予答复;不答复或答复有争议的,可申请属地交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九、违反本规则而使他人遭受损害或损坏车辆设备、相关设施者,须赔偿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凡扰乱行车秩序、危害交通安全或侮辱、殴打、伤害驾乘人员或乘客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十、不得有影响车辆通行、乘客安全和乘车秩序的其他行为。

十一、对违反本规则并不听劝阻的,谢绝乘车。

十二、本规则由金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金华公交乘车规则

一、乘车秩序规定

1、赤膊、赤脚衣裤严重污染者、醉汉、传染病患者及无人护送的精神病患者均不得乘坐公共汽(电)车。

2、乘车时,应拉好扶手拉杆,不得将头、手伸出车外,不织毛衣,不得躺卧、踩踏座席,不准打闹、斗殴、寻衅闹事。

3、在车辆运行中,不得进入驾驶部位和其他有碍安全的部位,不得与驾驶员谈话,或者催促驾驶员赶路。

4、乘客应当按规定购买车票,并接受乘运人员查验。

5、乘客上车后,应主动及时购票或者出示相关证件。

6、乘客在车内拾到其他乘客遗失的物品,应交乘务员或车站调度员处理;乘客在车内遗失物品,可向车站查询、挂失和认领。

二、儿童票规定

1、身高超过1.30米以上的儿童应购票,每位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超过1.30米的儿童,超过一名的应购票。

2、儿童集体乘车,应当按实际人数购票,身高不超过1.30米的儿童,可二人合购车票一张,只限老师带学生。

3、未成年人不可免费携带不足1.30米的儿童乘车。

4、未成年人单独乘车须购全票。

三、乘客携带行李物品规定

1、每一乘客可免费携带重量不超过15公斤、或体积不超过0.064立方米、或占地面积不超过0.25平方米的行李物品,凡超过基数的,其超过部分应按此基数的倍数(不是一倍的按一倍计算),购相应的同程票的张数。凡重量超过50公斤、或体积超过0.125立方米、或占地面积超过0.5平方米、或长度超过1.5米的物件禁止带上车。

2、乘客携带行李物品,不得占用座位和有妨碍其他乘客进出。

3、乘客不得携带家禽、犬类等有碍他人安全和卫生的宠物上车。

4、乘车时严禁携带易爆、易燃等危险品和有碍乘客安全、健康的物品,携带易碎或锋利物品,应妥善包扎和管理,损坏由携带者负责,并不得损害其他乘客,造成损害的应由乘带者赔偿。

权益维护信息

一、企业服务监督电话:82393333

二、行业监督电话:12345

三、投诉受理制度

1.乘客拨打公交热线82393333反映问题,公交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负责投诉电话的受理。

2.工作人员投诉内容的详细记录,并填写《乘客投诉记录单》上报相关部门。

3.有关部门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并与乘客电联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