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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22年)
市交通运输局
2023-01-17
主动公开
朗读
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履行普法职责。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程,亲自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2022年以来,我局违法行政案件发生数为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2件(一审均裁定驳回起诉)。
印发《金华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金华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2022年金华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工作要点》《2022年度金华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培训计划》等文件,结合全年工作安排逐项予以落实。
(二)狠抓制度落实,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办案程序规定、办案时限规定、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一般程序案件网上办案规定等执法规范制度规定,提高案件办理水平。
2.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金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和《金华市轨道交通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2件规范性文件,均按照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核、集体讨论、对外公开、政策解读、文件报备等规定流程办理,符合规范性文件办理要求。
3.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4.严格合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在重大决策审议、疑难案件讨论、规范性文件审核等工作中听取法律意见。2022年共审核合同36件,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反馈整改。
5.严格落实信访制度。优化信访事项三级审核制度和局领导下访接访并领衔化解信访积案制度,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6.严格落实科学立法工作。推动科学立法,对《金华市农村公路条例》和《金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的立法可行性进行认真研究,为下一步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打好基础。
(三)加大普法力度,努力营造行业法治氛围。
1.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5月份,以“守护公路安全,争当服务先锋”为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同时以迎亚运“两路两侧‘三化一平’”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全力推进公路路域环境治理,依法查处“抛洒滴漏”和超限超载“百吨王”车辆,做到专项整治与普法宣传相结合。
2.开展《金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普法宣传。以金华市轨道交通正式开通运营为契机,充分利用官网、报纸等多种展示平台,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向广大群众宣传条例,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率。召开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执法培训会,进一步提高轨道交通领域执法水平。
3.开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普法宣传。以条例修订为契机,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宣传、走进企业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对条例的知晓率,营造交通运输行业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4.开展“法治扎根工地”普法宣传活动。坚持“执法+普法+服务”三位一体工作理念,常态化开展送法下工地普法宣教活动,积极培树交通工程领域“双普”示范基地,开展遴选普法宣讲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5.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为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2月份,我局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并成功举办了宪法主题讲座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贯会。
(四)严格规范执法,全力提高交通执法效能。
1.加强执法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编写《“一超四罚”执法指引》《港航执法现场笔录范例》《公路违法超限逃避检测有关案由分析》《高速服务区涉及客运大巴车常用案由办案指引》《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突发事件“五停”执法工作指引》等执法指导文件;制定《金华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及抽检规范(试行)》《交通执法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操作指引(试行)》;修订《金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举办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业务轮训、文书制作实训、法审人员培训;组织参加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执法比武,获得团体组织奖,两名执法人员获得个人三等奖,两名执法人员获得“队列标兵”称号;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和“首违免罚”,让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坚持数字赋能,强化执法监督。通过浙江交通阳光监管平台的预警分发、核查处理、处置反馈等环节,对交通执法常见问题进行跟踪溯源和闭环整改,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全面应用浙江省交通运输数智执法平台,试点推进“掌上办”,应用好案件自动评查和风险预警模块;积极拓展公示渠道,通过政务网站、“互联网+”监管、协同监管平台等途径对行政权力事项、裁量基准、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进行公示;制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等制度,每季度开展案卷评查和监督考核。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编写《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和《清廉执法网格工作手册》,构建清廉交通执法网格化管理制度。
3.强化基层基础,提升执法形象。根据“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的有关要求,认真梳理部门职责、细化权力清单,按照要求推进“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试点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树立典型,稳步推进;求真务实,规范方便”的原则,以“三个规范,三个到位”(执法形象规范,执法过程规范,执法装备规范;内部管理到位,队伍建设到位,基本保障到位)为标准,通过召开现场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等方式,确保工作稳步推进。2022年底前,36个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已全面完成,全市交通基层执法站所形象焕然一新。
(五)优化政务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我局对“放管服”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全部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优化办事流程和有关内部处室(单位)职责分工。今年以来我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群众满意率为100%,未出现因行政许可错误导致案件被判决或复议决定撤销、变更的情况,也未出现因行政许可投诉举报或廉政问题被问责的情况。
2.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开展迎省运政务服务窗口大提升活动,推进窗口管理标准化,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营造良好窗口办事氛围。以公路涉路施工许可、大件运输等审批为重点,积极开展“我先跑一次”,实行“帮助办”和“网上办”,全力宣传推广电子证照和跨省通办业务,网办率达到97.7%,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3.压实大件运输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加强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审批、监管、执法三方联动,实现全链条监管。根据省厅“一审七联动”的总体架构,承接并完成“浙大件”数字化应用改革场景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了大件运输智能审批和精准监管水平。
4.完成网约车实施细则修订。2022年3月,新的《金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印发。新的实施细则根据网约车市场运营情况,对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车辆、驾驶人员管理、私人小客车合乘四方面规定做出了相应调整,进一步优化网约车管理服务。
二、存在问题
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基层执法单位编制偏少,各类专业人才和法律人才欠缺,人员结构老化,后备力量严重不足,极大地阻碍了基层一线执法水平的有效提升。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执法理念存在偏差,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依法执法、依法管理的理念,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应诉及复议答复、法律顾问工作落实等工作;认真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行业法治环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并落实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通过执法人员全员培训、法制审核人员轮训等培训,提升法律素养、加强业务能力、提高办案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支业务优良、作风过硬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保障水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加注重监管的方式创新、科学有效,更加注重服务的智能便捷、公平可及,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评议考核工作,把案卷评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推行依法行政的长期重要内容来抓。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审管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基本手段,突出重点项目监管,探索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