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运油”?“学费”很贵,侥幸心理要不得!

日期:2022-08-31 17:40:51 来源: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近期,天气持续高温,为排除高温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隐患,武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二中队加强了辖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相关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合金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江北运政大队查处了一起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

据了解,违规车上所载为一箱柴油。“我们也知道要办理许可,就是自己想偷下懒,觉得也不是经常运,偶尔运一下不犯法,没想到还是没逃过行政处罚。”当事人蓝师傅后悔地说道。“你们执法人员工作这么认真,我自己也交了‘学费’,肯定是再也不敢啦。”最后当事人接受了行政处罚,车上的柴油也进行了安全处理。

普通货车充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非常危险的违法行为,但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个人和企业明知自身没有资质,仍铤而走险从事非法危险货物运输。没有罐体保护的车辆一旦上路,无疑就是移动的“炸弹”,严重威胁道路运输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旦运载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小编提醒,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并配备有资质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据统计,今年以来武义交通部门共查处危货相关案件11件,处罚金额近18万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不得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严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