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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06-16
主动公开
朗读
一、修订背景
我市《金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2016年起实施,试行的实施细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金华市网约车的合法、有序发展。但随着网约车这一新业态的快速发展,群众出行需求不断提高,也逐渐反映出了一定的局限性及滞后性。故根据现阶段本市实际,对试行的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并重新发布。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亚运城市绿色与智慧交通年建设行动方案》(浙交强省办[2021]11号)等法规、政策文件制定。
三、《实施细则》的内容框架
《金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共七部分,分别为:总则、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私人小客车合乘、附则。
四、调整内容
(一)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规定有何调整?
1、调整网约车平台的许可方式,将网约车平台资质统一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及核发证件。
试行的实施细则规定:“金华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只受理市本级网约车平台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各县(市)的网约车平台由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该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合理之处,具体理由为:
网约车不同于传统的巡游车,其主要通过网络平台对所有车辆进行管理,故再要求网约车平台到每一个县(市)申请许可,实质上与网约车的管理模式及发展方向相违背。
另外,虽然我市已有52家平台公司取得许可,但上述平台公司的许可基本集中在市本级、义乌、东阳等地,其中市本级23家、义乌市22家、东阳6家、永康1家。获得许可最多的平台公司也只向4县(市)申请了许可。因此,修改后的许可方式免去了网约车平台奔波至各县(市)办理许可的繁琐程序,符合金华市“最多跑一次”的行政许可改革创新精神,有利于平台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更大化满足乘客出行需求。
2、调整网约车平台的经营范围,将网约车平台的经营范围由原来的许可地【即:县(市)区】,调整为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过去四年多来,网约车平台普遍不愿意去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申请许可,而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如在这样的情况下限制网约车平台的经营范围,则会造成经济落后地区的人们无法享受到网约车出行的便利。同时,修改后的实施细则已将网约车平台的许可权由原规定的各县(市)统一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若还以县(市)区作为独立经营区域显然也不合理。该修改方式简化了网约车平台的许可负担,调动网约车平台在各县(市)区的经营积极性。
3、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期限确定为4年。
试行实施细则制定过程中,考虑其本身为过渡性规定,故将经营期限保守的定在2年,网约车平台普遍认为时间太短。出于精简、优化许可程序的目的,本次实施细则修订将经营期限从 2年修改为4年。
(二)对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准入条件作了什么调整?
车辆准入条件调整为“车型应为新能源汽车,且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且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小于250千米;车辆计税价高于15万元的,不受车型及技术参数限制;”
试行的实施细则,虽然已经根据鼓励新能源汽车的政策要求,对新能源汽车准入标准较燃油车有所降低(具体为:“轴距不小于2600mm及纯新能源动力状态下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千米”,而没有像燃油车一样对购置税计税价格作任何要求)。但经过过去四年多的市场观察发现,真正投入到网约车队伍的新能源车还是较少。现为了落实浙江省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亚运城市绿色与智慧交通年建设行动方案》有关加快推进出租车辆新能源化的文件精神,鼓励更多的新能源车进入网约车市场,本次修改将车辆计税价低于15万元的车辆,仅许可新能源车作为网约车。对于车辆计税价高于15万元的,不受车型及技术参数限制。
(三)对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准入条件作了什么调整?
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条件调整为:“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核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已办理居住登记,或在本市已办理身份信息登记”。
试行的实施细则制定时,出于谨慎角度考虑,对于驾驶员的准入资格设置偏高,对网约车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阻碍。我们认为实施细则已明确了驾驶员的许可前考试、许可后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此基础上放宽驾驶员资格并不会影响到驾驶员提供服务的质量,反而能进一步满足乘客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故本次修改放宽驾驶员的准入条件,删除驾驶员社保缴纳要求,且只要驾驶员持有本市核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已办理居住登记,或在本市已办理身份信息登记即可申请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四)对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作了什么调整?
本次修订简化了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规定。鉴于经营中存在着假借小客车合乘方式进行网约车经营的违法行为,故本次修改明确了小客车合乘与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