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加快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八条措施》有关条款修订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日期:2022-02-25 09:20:05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加快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八条措施》有关条款修订于2021年12月15日在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manager/idea/previewpage.do?topicid=4084&pcstyle=1&cateid=3233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2月24日,我单位未收到意见反馈。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289号,金华市交通运输局现代物流发展管理中心;邮编:321013。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64993796@qq.com。

联系人:陈燎;联系电话:82495063。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