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40R/2020-05380

  •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0-08-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做好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8-17 09:06:46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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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有关防汛工作部署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迅速行动,切实防范暴雨、大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预防预警。各单位要会同气象、应急、公安等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和公路、水路沿线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极端天气和潜在地质灾害信息,依托客运站、公路情报板、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汛情严重地区运行的运输车辆安全预警,充分利用车载船载监控设备和报警装置,及时引导道路运输车辆、水路航行客船安全运行。

        二是强化运行监管。单位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船舶行驶线路安全风险评估。特别要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防汛避险工作,依托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等强化车辆动态监控,加强出车前和行车中恶劣天气预警提示,纠正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杜绝冒险行车,严防事故发生。加强辖区内途经临江、沿河、傍山的农村客运线路摸排,督促企业加强通行条件、车辆技术、驾驶员状况重点管控。督促城市公交按照防汛要求,加强车辆调度和运行管理。

        三是及时果断采取停运措施。各单位要重点关注行经沿江沿河沿溪地区、山区、暴雨洪涝以及地质灾害影响严重地区的客运班车、城乡公交等,加强在途监控和避险教育,必要时应停止运行。对受影响较大的农村、山区线路,要加强防范,不得冒险行车。遇台风、强降雨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损毁中断,安全通行条件不足的,坚决停班停运,从源头降低途中滞留和事故风险。

        四是加强客运枢纽安全管理。各单位要督促从业单位全面落实汛期夏季各项安全措施与预案,加强防汛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宣传教育,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做到组织、责任、预案、队伍、物资“五到位”坚决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