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40R/2019-02285

  • 文件名称:

    关于《金华市区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补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 文件字号: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2019-11-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金华市区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补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19-11-13 17:06:30 来源:局运输处 浏览量:​
    分享: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政策文件要求。2018年7月,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明确要求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2018年9月,浙江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 要求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2019年2月,省交通运输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实施意见的函》(浙交函〔2019〕35号),进一步明确了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的具体目标和工作要求,并要求及时制定并出台提前淘汰补助、通行限制等综合政策,引导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2019年6月,金华市政府正式出台《金华市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实施方案》(金政办发〔2019〕57号),明确要求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淘汰补助政策,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二)环保督察要求。2019年1月23日,浙江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要求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整治行动,全链条治理柴油车超标排放,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

    (三)编制概况。201966日,我局初步拟定了《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612日,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单位)研究讨论《补助实施办法》,并进行修改。617我局书面向婺城区政府、金东区政府、金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在吸收采纳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修改完善《补助实施办法》(送审稿)。72日,我局组织召开金华市区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有关事项协调会议,各相关部门再次对《补助实施办法》进行了讨论、修改和完善。

    二、《补助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补助实施办法共八个部分,分别是补助范围、申请期限与补助标准、申请材料、受理点设置及职责、申请及办理程序、资金保障、监督管理、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一)补助范围。

    受补车辆应符合下列条件:在市本级范围内注册登记上牌的老旧营运车辆;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注销时间、车辆报废时间都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车辆实际报废时间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回收日期为准;

    距国家强制报废年限半年及以上。

    不符合补助车辆范围的情况:隶属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供养社会团体的老旧车辆;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的;距国家强制报废年限半年以下或超过“淘汰补助标准”时限的;2019年4月1日以后转入市本级行政区域的老旧营运车辆、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办理新增营运手续的。

    (二)申请期限与补助标准

    申请期限: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补助标准:车辆淘汰补助标准根据车辆类型、车辆注册登记时间及车辆淘汰时间进行划定,同时参考了我市二手市场货车平均成交价以及我省其它地市淘汰补助标准(附表)。

    (三)申请材料

    需提供车辆报废提交材料和申请淘汰补助资金材料。

    (1)车辆报废提交材料





    (1)申请淘汰补助资金材料






    (四)受理点设置及职责

    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商务局在金华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老旧营运车辆淘汰补助申请受理点”,通过与金华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开展老旧营运车辆淘汰补助相关工作,为车主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

    明确受理职责。公安部门负责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报废信息真实性的审核和车辆注销,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老旧营运车辆排放标准的认定;商务部门负责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报废回收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老旧营运车辆营运属性的认定及补助资金的发放;国资委负责加强对金华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监督管理;

    (五)申请及办理程序

    补助申请需经过车辆报废、车辆注销、补助申请、补助审核、补助发放的办理程序,最后由资金发放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以车主(单位)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

    (六)资金保障

    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老旧营运车辆淘汰补助资金,落实相关工作经费,所需资金由市、区(开发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资金来源包括上级补助资金。

    (七)监督管理

    老旧营运车辆车主要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采取弄虚作假、冒领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规定发放补助资金的,依法依纪从重处理。

    (八)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本办法实施后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交通运输、公安、生态环境、财政、商务等部门负责相应解释。各县(市)可参照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适用于金华市本级范围,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四、施行时间

    施行时间: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关

      1.解读机关: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联系方式:0579- 82386165


    附表:市本级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补助标准  












     


                  市本级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补助标准       (单位:万元)

    淘汰

    范围

    注册登记日期2009年12月31日(含)前老旧营运车辆

    注册登记日期2010年的老旧营运车辆

    注册登记日期2011年老旧营运车辆

    注册登记日期2012年的老旧营运车辆

    注册登记日期2013年及以后的老旧营运车辆

    退坡补助标准

    2019年12月31日之前淘汰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间淘汰

    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间淘汰

    2019年12月31日之前淘汰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间淘汰

    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间淘汰

    2020年6月30日之前淘汰

    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间淘汰

    2020年6月30日之前淘汰

    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间淘汰

    2020年6月30日之前淘汰

    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间淘汰

    微(轻)型

    0.8

    0.48

    0.24

    1

    0.6

    0.3

    1.2

    0.72

    1.4

    0.84

    1.6

    0.96

    中型

    1.6

    0.96

    0.48

    2

    1.2

    0.6

    2.4

    1.44

    2.8

    1.68

    3.2

    1.92

    重型

    2.4

    1.44

    0.72

    3

    1.8

    0.9

    3.4

    2.04

    3.8

    2.28

    4.2

    2.52

    说明:微(轻)型车小于等于4500kg,中型车为总质量大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重型车为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