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处罚案例

日期:2018-08-08 16:59:28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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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案件情况】  

  2017年3月20日上午9时00分,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宁波市鄞州区××作业码头巡查时,发现在××砂场码头上游15米左右,距岸7米,以多枚管子桩为基础,形成一个作业平台,并修建了栈桥连接岸堤。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该作业平台占用岸线建设港口设施。执法人员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姚××出示岸线使用许可批文,该人员无法提供 。

  执法机关根据案件事实,经查证,宁波市鄞州××砂场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

  【处理结果】

  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但是,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使用港口岸线,不再另行办理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手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关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限期改正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二)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的规定。

  【案件评析】

  1、行政机关为何要对该当事人处罚?

  当事人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扰乱了港口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2、为何要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关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伍万以下罚款:(二)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的规定。宁波市鄞州××砂场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占用岸线14米,属于违法程度一般,按照裁量基准,处人民币捌仟元整的罚款。

  通过对宁波市鄞州××砂场涉嫌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案的处罚,不仅教育当事人,也促使相关经营人遵守与港口岸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相关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