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交通局,市交通直属事业单位:
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是一些安全生产的隐患仍大量存在,尚未得到有效的治理,安全生产事故还时有发生,安全生产的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8号),及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08〕19号)精神,就全市交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不安全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 对象和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客运、危化运输、交通工程施工、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和营运客车、危化运输车、在建公路项目、桥梁、隧道、事故出发点、临水临崖、高落差地段安保设施、水上营运船舶、渡口渡船、航道等。
四、 工作分工
严格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行业管理机构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 活动。
㈠交通工程企业、在建的公路工程项目、临水临崖危险路段、交通设施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由各县(市、区)交通局牵头,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质监站配合组织实施。
高速公路、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由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质监站牵头,会同各县(市、区)交通部门组织实施。
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排查治理由市公路管理处牵头,会同公安部门,及各县(市、区)交通部门组织实施。
㈡道路客运企业、危化运输企业、客运车站、农村客运支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牵头,市运管处配合,组织实施。
市本级和两个区的客运企业、危化运输企业、客运车站,由市运管处牵头并组织实施。
㈢水上交通运输企业、渡口渡船、营运船舶、航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按属地由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牵头,市港航管理处配合组织实施。
市本级和两个区,及兰溪的水上交通运输企业、渡口渡船、营运船舶、航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由市港航管理处牵头,兰溪市、婺城区、金东区交通局配合组织实施。
五、 实施步骤和措施
㈠动员部署阶段(从文件下发日开始至5月底前)。由各牵头单位抓紧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意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㈡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全年)。各县(市、区)交通局、各行业管理机构要全面组织对所有的道路、水上交通运输经营企业、经营业户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落实情况、设备、车辆船舶、基础设施运行情况、GPS、行车记录仪的安装使用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完善等涉及安全生产的情况。要根据不同时间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5月至9月,要围绕汛期、台风季节和北京奥运会的反恐、安保做好人员密集的车站、营运工具和易发事故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0月至12月,要针对季节性的生产和恶劣天气多发等特点,深入到各运输企业,推进安全隐患的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㈢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即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要限期整改,排出整改计划,并要制订预案,严格加强监控,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人,接受社会监督。
㈣督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由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辖区内管理的所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等情况。要将督查的情况于11月20前报金华市交通局。
市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有关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交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主要内容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
六、 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金华市交通局成立由张志明局长任组长,董一平副局长、董继祥副局长、俞小平局长助理任副组长,局运安处长、局建管处长及市公路处、市运管处、市港航处、市交通质监站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交通系统也要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强化对这项活动的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负责制,建立健全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合力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㈡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县(市、区)交通系统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分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紧紧依靠专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发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细致地排查各类事故的隐患,积极主动参加隐患治理。
㈢突出重点,强化督导。要结合本地的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快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工具,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全面强化安全基础。
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为契机,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主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严格加强应急管理。
㈤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舆论工具,进行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00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