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金华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2月14日在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5天的公示期,截至3月20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h82386286@126.com;

2.通过信件邮寄到金华市交通运输局707室(地址:金华市丹溪路289号,邮编:321000);

联系电话:0579-82396367。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9日


问卷已结束

为持续完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发展管理体系,有力保障行业规范有序运行,进一步增强政策制定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切实提升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依据《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现就《关于规范金华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h82386286@126.com

2.通过信件邮寄到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金华市丹溪路289,邮编:321013;

3.电话:0579-8239636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6320日。

 附件:

附件1:2026关于规范金华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规范金华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doc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6214


发布时间:2026-02-14
截止时间:2026-03-20
姓 名:
手机号:
提出问题和建议
*

提交成功,感谢您的参与!